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役,我市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立足精准扶贫政策,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工作质量,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细化责任、协调配合,全方位构建起“三重保障线”,大力缓解了贫困人口的就医负担。
一、全力资助参保,确保精准到人
年度在上级部门要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参保缴费全额资助的基础上,我市按照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的名单,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或16周岁以下人员)等五类人群参保缴费进行全额资助,资助额为元/人。
二、全面构建三重保障机制,实现医疗保险公共服务的制度化、均等化和可持续化
一是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大病、住院报销待遇。对高血压(Ⅲ期高危及以上)、风心病、肺心病等18种普通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5%,封顶线为元/年;对门诊大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终末期肾病和重症精神病等不设起付线,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90%,封顶线15万元/年。对于医疗保障救助对象在各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比照非救助对象减半执行,相应提高支付比例。
二是提高大病保险报销待遇和医疗救助补偿水平。对于自付医疗费用达到当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医疗保障救助对象,取消其大病保险费用报销起付线,封顶线提高到每人每年50万元。
三是民政部门对于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后仍有支付困难并可能导致贫困的,按政策规定给予救助。
确保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政策无偏差,为下一步实施结算工作夯实了基础。
三、全方位落实补偿,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医疗保险服务大厅、各定点医疗机构即报处窗口均设立“三重保障线”的“一站式”结算服务窗口,为医疗保障救助对象提供一站式服务。
截至年2月6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住院共计提高待遇补偿人次,提高待遇补偿金额27.万元;门诊重大慢性病提高待遇补偿2人次,提高待遇补偿金额0.万元;大病保险住院提高待遇补偿人次,提高待遇补偿金额为12.万元;民政救助人次,救助金额13.万元。
(来源: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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