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8月8日丨横河模具(.SZ)公告称,公司收到常州市武进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原告常州博赢精密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常州市武进人民法院于年1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常州博赢精密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贞和被告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朱红、杨可斌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情况为,案涉12块半成品模仁归原告常州博赢精密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由被告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常州博赢精密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损失合计54.19万元。
转载请注明:http://www.xiaogou11.net/fxbzyzl/13858.html
上一篇文章: 横河模具300539SZ名称变更为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