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征收开始了!为了亲人的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请积极参保!想了解医保知识吗?请你抽出1分钟的时间看看下面的政策知识问答,你就会一目了然!
1、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①具有魏县城乡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全县所有城乡居民、在魏县居住一年以上且没有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外地转入魏县辖区上学的学生均可参加魏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②无户口人员无法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政府有补助吗?怎样参保?交到什么地方?什么时间交?
答: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55元,大病二次报销30元,意外伤害保险20元,普通门诊费75元)。政府各级财政每人补助元,今年交费时间是即日起至11月30日,保障期限是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乡镇、村干部,在村定点收缴。城区散户居民可在行政服务大厅经办窗口缴费参保。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必须以家庭为单位凭户口本或身份证全员参保。
以下六类人可以免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特困供养人口、重残、计生困难家庭、民政优抚对象、孤儿免费参保,个人无需再交费参保。低保对象由民政部门予以补助,个人全额缴纳参保费用。
3、普通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答:参保居民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使用普通门诊费报销,每人每年最多可报销75元,当年未使用或未使用完的实行逐年累计。连续两年不参保的,累计结余部分清零,划归医保基金专户。
4、参保居民因病需要住院应该如何就诊?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答:①参保居民必须要携带身份证或户口页办理住院治疗。②在医院住院治疗的,入院后48小时内持身份证或户口页、医院医保窗口办理备案;医院住院治疗的,需在入院前或入院后三日内持身份证或户口页、本人一寸照片到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备案。
5、因病住院治疗后,怎么报销?
答:医院医院医保科办理报销;县外、医院,出院后持病历复印件、费用总清单、诊断证明、总费用票据、备案表和身份证(户口页)、患者本人邮政银行卡复印件,到县行政服务大厅一楼人社局城乡居民医保窗口办理报销。
6、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多少?最高报销多少?
答:①年,报销群众分为两块,一是普通群众,二是建档立卡人口,具体报销比例如下图。
医院类别
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县内一级
医院
县内二级
医院
县外二级
医院
市内三级
医院
市外三级
医院
普通参保居民
报销起付线
2
普通参保居民起付线
以上部分报销比例
90%
85%
77%
72%
65%
50%
建档立卡贫困
人口报销起付线
50
1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比例
90%
90%
90%
72%
65%
50%
②普通城乡居民年度最高可报销4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最高可报销15万元,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最高可报销30万元)。建档立卡城乡居民年度最高可报销6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最高可报销15万元,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最高可报销50万元。)
例如:我县街道办南关村普通参保居民孙某某,男,年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达22万元,经居民医保报销18万元,有效缓解了家庭负担。
例如:我县双庙乡大李村建档立卡贫困参保居民郭某某,女,年在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达17万元,经居民医保报销15万元,有效缓解了家庭负担。
7、什么是二次报销?二次报销条件是什么?最多报多少呢?
答:二次报销就是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年大病保险二次报销群众分成两块。
一是普通群众。全年住院可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减去已报销的费用超过1万元的可进行大病报销。全年最高可报销30万元。
二是建档立卡人口。建档立卡人口二次报销不设起付线,可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减去已报销的费用超过0元的,即可享受二次报销。全年最高可报销50万元。
8、何为一站式报销服务?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站式报销,即参保居民因病住院治疗后,出院时符合条件的即可一次性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民政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高报销水平四项报销待遇。
9、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应该如何办理?具体有哪些内容?
答:①普通参保居民享受报销待遇的慢性病种类包括:高血压、再生障碍性贫血、癫痫、精神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肝炎、脑血管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肾炎、冠心病、活动性结核病、帕金森病、甲亢。门诊特殊病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使用抗排异药物、血友病。
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报销待遇的慢性病种类包括:高血压(3期高危及以上)、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塞、各种慢性心功能衰竭、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炎、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或严重脏器损伤)、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精神障碍、活动性肺结核、帕金森病、器官移植术后治疗(仅限于使用抗排异免疫调节剂)。重大慢性病种类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终末期肾病、重症精神病。
③申报及鉴定。城乡参保居民患以上慢性病、特殊病需长期门诊治疗和药物支持的,均可申报。申报时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病历,不能提供近期住院病历的,需提供近一年内门诊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诊断证明书等资料,到县行政大厅医保中心慢性病特殊病鉴定审核科申报。我县年4月、9月集中受理慢性病、特殊病申报工作。每双数年需再次进行年检鉴定。
④就医结算。门诊慢性病患者持《诊疗证》、医院、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就诊时就可以报销,在各乡镇卫生院就诊、购药后持发票、诊疗证、身份证到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窗口进行集中报销,报销时间:每年12月1日—次年1月20日。门诊特殊病和重大慢性病可随时报销。
⑤报销比例。
类别
普通慢性病
(门诊特殊病)重大慢性病
起付线
报销比例
年度最高报销额(分病种)
起付线
报销比例
年度最高报销额
普通参保居民
元
60%
2元-0元
元
相应住院报销比例
15万元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元
75%
0元
元
90%
15万元
10、新生儿如何办理参保登记和报销?
答:①办理参保登记之后才可以享受报销待遇。自年1月1日起,出生三个月内新生儿免费办理参保登记。出生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周岁新生儿也可参保登记,但需要缴纳个人参保费用和各级财政补助部分,次月住院后才可以享受报销待遇。新生儿参保登记需要的手续是新生儿户口页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可以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进行登记。县城内散户居民视个医院、魏医院、魏医院医院进行参保登记。
②新生儿住院治疗报销。新生儿出生后,如因疾病需住院治疗,可先住院。然后在出生后三个月以内办理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后才可以进行报销。
新生儿住院治疗时如果已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并以新生儿姓名办理入院,办理参医院报销。如果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入院时以父母之名义入院治疗,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出院后持病例复印件、发票、费用清单、备案表、出生医学证明、户口页到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报销。
奔小康,要健康,请广大城乡居民群众积极发扬互助精神,踊跃参加医疗保险,共同抵御大病风险,实现家庭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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