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共三大类23种:
第一类:高血压Ⅲ级高危及以上、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塞、各种慢性心功能衰竭、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慢性病毒性肝炎(中、重度)、肝硬化、慢性肾炎、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功能不全、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
第二类:帕金森病、癫痫病。
第三类: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器官移植(限肾、肝、心脏移植术后)、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重性精神病。
申报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定点医疗机构近期诊断证明原件、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红章)、门诊病历本、相关检查、化验单等;
2、填写完整的《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评审申报审批表》;
3、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一份;
4、异地长期居住居民需提供《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就医审批表》。
5、患者若已有慢性病本,申报新病种时,需提供老年慢性本的复印件。
申报时间:一类、二类病11月份申报,三类病每月申报
申报地点:户口所在地对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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